天水市麦积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7年1月16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麦积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情况的报告和“七五”普法规划。会议认为,2011年至2015年,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推进法治麦积建设、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依据全国及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从2016年到2020年在我区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体系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普遍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着眼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地方性法规,为顺利实施我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关键”,带动全社会法治素养普遍提升
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始终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意识的“重中之重”,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优化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需求,突出企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法律风险防控宣传,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防范风险的能力,切实发挥企业在法治市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
三、不断创新形式与途径,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模式有效运行,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由注重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由单向传播向双向互动转变,由分散单一向多元共建共享转变。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实现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之间的良性互动。
创新法治文化活动的载体和形式,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加大普法类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扎实开展法治乡村、法治街道、法治社区和法治单位等创建工作,继续以各类普法形式为载体,深化各类主题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法治实践活动,用法治实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检验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全面落实责任主体,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保障机制
全区各乡镇、街道、机关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以及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工作职能。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内容,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保障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区人民政府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情况。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天水市麦积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1月22日